一、审核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当前往来款进行法律性专项审核,并出具债权债务专项审核报告。
二、工作量参考
1.需审核往来款单位共计近50家;
2.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出具法律专项审核报告一份。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律师事务所要求
(1)事务所在南京市注册且注册时间5年以上(提供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2)事务所执业律师20人以上;
(3)事务所和南京二机齿轮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冲,所属律师在南京二机齿轮有限公司及系统内企业无否定性评价或不良记录。
2.负责律师要求
(1)负责律师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提供执业证书);
(2)负责律师近三年(2019年-2021年)提供过非诉类法律服务;
四、业务能力条件
1.律所近三年(2019-2021)非诉类业绩;
2.响应工作量安排的审核方案;
3.对应本次选聘的服务承诺。
五、报价
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六、评选文件
1.承诺函(见附件1)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
3.服务方案
4.服务承诺(见附件3)
5.律所资质、团队及业务资料
6.其他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装订。
七、申报说明
1.参与申报比选的机构必须对比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将组织专项评审,确定1家中选单位。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3.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申报中介机构就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说明,并保留议价的权利。
4.如申报不足三家,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评选。
八、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下午4点,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29号
联系电话:68105599-8038
考虑到疫情影响,请尽量邮寄材料。谢谢配合!
附件1:承诺函(见申报文件)
附件2:报价一览表(见申报文件)
附件3:服务承诺(见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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